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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宣传联络员管理办法
2019-11-26 00:00:00 70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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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,全面推进舆情管控及创文工作,构建并管理好医院宣传联络员队伍,特制定本办法。


    一、宣传联络员聘用条件


    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,有较强的意识形态感知能力。能够向医院提出合理化建议,收集并及时反馈职工和患者的思想动态、意见和要求;


    2、热爱宣传工作,熟悉本部门、科室情况,爱好写作,具有一定的新闻采写能力;


    二、宣传联络员聘用办法


    1、宣传联络员人选由科室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送,宣传部在广泛听取各支部、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,综合考虑再与聘任;


    2、宣传联络员聘期一年,聘期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任;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;


    3、因岗位变动等原因,不能继续履行宣传联络员职责的,由宣传部与科室共商后予以调整。


    三、宣传联络员职责


    1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以正面宣传为主,及时宣传报道本科室医、教、研、管理等各方面信息,内容必须真实、准确;


    2、聘期内,各宣传联络员要认真写稿,投稿。每人每月投稿不少于1篇;


    3、积极参加医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宣传报道的专题培训。


    四、宣传联络员权利


    1、宣传联络员具有对本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和采访报道的权力,各科室应为宣传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;


    2、医院根据工作需要,不定期举办座谈会、培训会,各科室应为宣传联络员提供方便;


    3、宣传联络员年度考核优异者,医院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

    五、奖惩办法


    1、新闻稿件经《院报》和医院网站、微信公众号采用的,稿酬按50元/篇标准执行;被刊登在《邵阳日报》、《邵阳晚报》、《邵阳新闻网》等市内媒体的,按100元/篇标准执行;被《大众卫生报》、《健康报》等省级及以上媒体、网站采用的,按500元/篇标准执行;


    2、宣传联络员从事各项活动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,确保稿件真实性;对提供虚假信息、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宣传联络员,取消宣传联络员资格,造成恶劣影响的医院给予相应的处分;


    3、宣传联络员工作纳入所在支部与科室的年度考核指标当中。医院每年度举行一次宣传工作总结表彰会议,根据考核情况,评选优秀联络员员若干名,并给予相应奖励。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,并取消所在支部与科室当年评先评优资格。


    六、组织管理


    1、党委宣传部负责宣传联络员工作的整体指导、协调和管理;负责《院报》、医院网站、媒体刊物的采编、审核和投稿。定期召开宣传联络员工作会议,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工作和任务。


    2、各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好本支部的宣传联络员队伍创建工作,组织落实本支部所属科室的宣传报道工作和通讯员队伍的管理。


    3、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宣传联络员队伍的培养。通过组织培训、参观等方式,提供多种锻炼机会,不断提高宣传联络员队伍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水平,把宣传联络员队伍建设作为发现、培养和贮备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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